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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1522章 鼓個掌吧

大唐驗屍官 顧婉音 4161 2024-10-29 13:59

  馮收等人聽完,也有些觸動。

  可也有人小聲嘀咕:“我們就是農民,連個地都沒有,怎麼發奮?
肚子都吃不飽,難道還能供養讀書人?

  這話聽着,同樣叫人心酸。

  尤其是那些佃戶,更是紛紛附和。

  不是他們不想努力做個人上人,也不是他們不想子孫出人頭地,而是他們根本就有任何能力。

  要知道,這年頭想要出個讀書人,光是供養筆和紙,就是個天文數字。

  這一次,就連李長博也沉默下來。

  現場氣氛,壓抑到了極點。

  付拾一最後打破了沉默:“不管什麼時候,想要出人頭地,都是很難的。
尤其是窮苦人家出身。
想要改變命運,的确很難。
我小時候,家裡也很窮,我阿耶是仵作。
可小地方,很難出個命案。
錢自然也不會多。

  “他為了吃飽飯,還要守義莊。
後頭又養了我,就更窮得揭不開鍋了。

  “我阿耶為了養活我,是真的拼命,什麼能掙錢,他就幹什麼。

  “後來我大一點,能幫忙了,日子就越來越好過。

  “為了掙錢,我去跟人家搶殺豬的活。

  聽到這裡,這下所有人都顧不得傷感了,隻震驚的看着付拾一:殺豬?
小娘子殺豬?

  “我跟那賣肉的說的時候,他也不信。
”付拾一聳聳肩,“他還笑話我。
說我刀都拿不穩,更别說敢下刀了。
于是我跟他打賭,我不僅能下刀,我還能把肉分得很好。
如果我做到了,他就必須跟我合夥。

  衆人已經開始對這個事情好奇了:那赢了?

  “赢了。
”付拾一一點沒賣關子。
“我阿耶病了,等着錢看病呢。
我又不能去偷去搶,想着這個,一刀就下去了。

  “沒什麼可怕的。
比起殺豬,我更怕我阿耶死了。
更怕吃不上飯。
”付拾一幽幽歎氣:“所以人逼急了,真是什麼都能去做的。

  不過,她其實幹殺豬也不算是特别難的事情。

  但是這會兒當然不能這麼說。

  她隻看向陸流兒:“供養所有孩子讀書或許很難。
但是全家隻供養一個孩子,并不是那麼難。
但是我其實建議,不一定非要讀書。
學做生意,或是存錢買自己的田地,甚至哪怕所有佃戶團結起來,都比忍讓要強。

  “如果能團結起來,下一次,如果再遇到這樣的事情,直接回去叫人,狠狠的打一頓。
逼急了,他說不租給你們了,怕什麼?
你們活不了,隻管也不叫其他人來種這個地!
我不信,他還能租給千裡之外的人來種?
大不了魚死網破!

  付拾一環視一圈,幽幽歎息:“隻要團結一心,怕什麼呢?
你們是小松村的,他也是小松村的。
他要真敢違法,你們就找裡正。
裡正管不了,還有縣令。
縣令管不了,還有陛下。
他就算再多錢,手眼通天,也要想想,值不值得。

  “當然,這是被逼到了絕處時候的辦法。
最好的,還是李縣令說的。
我這個,是損招。
也是真拼命的招,犯不上的。
”付拾一意有所指的看了看馮收:“這種事情,有一次,就有第二次。
村裡出了個霸王,誰日子都不好過。
第一次時候,就該一起聯手,讓對方知道,這個事兒不該這麼辦。
你們馮氏一族,就很團結。

  而那些外姓人,則是一團散沙。

  就像是馮全,人家怕的不是一個小老頭子,怕是的整個馮氏一族。

  這就是氏族的力量。

  就連李長博,也輕聲道:“有些窮苦地方,一戶人出一鬥米,也要供養個讀書人出來。
他們就很團結。
出一個讀書人,就能改變很多事情。

  馮收聽完,若有所思。

  下一句,李長博就訓誡起了付拾一:“付小娘子方才那些渾話,不該說出口。
那般行徑,是為鬧事。
身為衙門之人,怎能如同地痞流氓一樣,想這種法子?
回去時候,罰半個月俸祿!

  付拾一花容失色,眼淚汪汪:“我現在收回還來得及嗎?

  李長博鐵面無私:“來不及了。

  付拾一悔不當初:我幹嘛要當着衆人面說呢?
我應該回頭悄悄的告訴他們!

  她長籲短歎:“都怪二祥他們把我教壞了!

  無辜躺槍的二祥:?


我都還沒想出這樣的好主意呢!

  李長博面無表情,一個字也不信:付小娘子雖然說的也算個主意,但是身為公職人員,如何能在大庭廣衆之下說這種話?

該罰!

  然而小松村的人,卻顯然都将這些話聽進去了,一個個臉上若有所思。

  而周大井則是一臉的震驚:這……感覺以後我們的日子并不會好過了?
感覺他們并不是來給我們家做主的,反而是我們家的克星?


  且不說周大井如何彷徨和驚愕,隻說這頭,李長博重新看住陸流兒:“陸流兒,你說實話,到底人是不是你殺的?

  陸流兒木然的看着李長博:“你說斷案要講證據,我也不懂什麼叫證據,你說是就是,不是就不是。

  這話一下子讓李長博也不好說什麼了。

  怎麼往下說?

  李長博揉了揉眉心,頗有點頭疼。

  “你若什麼都不說,我便隻能帶回衙門審問。
”李長博提醒他:“到時候,少不得要受些苦。

  陸流兒反問李長博:“那我兒被害死了,你能不能替我做主?

  李長博幾乎是毫不猶豫:“能!

  “能讓他兒子給我兒抵命嗎?
”陸流兒再問。

  李長博卻隻能搖搖頭:“不能。
陸青不是當場死的,而是回去之後病死的,這屬于是過失殺人。
過失殺人,最高責罰,是流放千裡,徒三年。

  “況且,王雲琦已經死了。

  付拾一分明感覺,李長博說這話時候,也是有點憋屈的。
可律法如此,便不可以主觀臆斷來判刑。

  陸流兒這個時候,仿佛是在宣洩憤怒:“那他王寶德呢?
如果不是他,他兒子敢嗎?
難道他兒子死了,這個事情就一筆勾銷了嗎!

  養不教,父之過。

  可律法并未規定,父親需要與兒子共同受罰,承擔責任。

  所以……還是無奈。

  李長博輕歎一聲,無可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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