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女生 都市言情 九零軍媳:兵王老公不見面

第84章 兜兜轉轉又回來了

  他的小錦,哪裡是鋼鐵心腸,她隻是用她自己的方式,表達着對他的思念。

  她一再表明态度,告訴他,他在不在家,她能處理好一切,不是因為她有沒有他都一樣。

  她隻是想告訴他,放心走,别擔心她。

  潺潺的溪流繞山走,溪流有溪流的愛。

  巍峨的高山屹立雲端,高山也有高山的愛。

  每個人表達感情的方式不同,隻能說他沒看懂,不能說她沒表達。

  是他狹隘了。

  想到這,林毅軒動容上前,将她摟在懷裡,低頭輕吻她的額頭。

  “我在外也會照顧好自己,你也别擔心我。

  “嗯。
”錦書彎彎眼,心裡踏實了。

  他的這句話,她等了一天了。

  踏踏實實出門去,平平安安回家來,這是世間最長情的告白。

  “走,我抱你上樹!
”林毅軒豪情萬丈,一把将媳婦單手抱起。

  他宣布,從今天開始,無花果就是他最喜歡的食物,沒有之一!

  當孫英看到最注重形象的兒子,竟然隻穿着背心就回來了,她是驚訝的。

  更讓孫英驚訝的是,她兒子扛着的那一大兜子東西是——?

  “天媽老爺子啊,你倆這是逃荒去了?

  孫英要暈過去了。

  她高大帥氣的兒子,脫了外衣,隻穿背心,背心上沾滿了不明粘液,短袖底端被打了個結,充當布袋子,塞滿了無花果。

  她那漂亮的兒媳婦,雪白的連衣裙也造得埋埋汰汰,裙尾還刮流絲了!

  就這兩孩子的造型,配上那個布袋子,說是剛逃荒回來都有人信。

  “造孽啊!
這玩意蹭衣服上不好洗,這衣服廢了吧?
”孫英哆嗦着摸着布袋子,怎麼辦,她好想打敗家子啊。

  河東獅吼已經在喉頭醞釀,孫英想訓兒子,卻聽錦書說道:

  “我想吃,就讓毅軒幫我摘了。

  母老虎一秒慈祥,笑眯眯地看兒媳婦。

  “你喜歡吃這個啊,明兒媽帶桶領你去城西,那邊也有一片無花果樹,無花果是好東西,營養豐富,我家小書真會吃。

  “媽,你過分了吧?
”林毅軒抗議。
他果然是撿來的。

  “去去去,把無花果洗幹淨,衣服泡上!
我晚上不回來了,你别欺負小書。

  “你去哪兒?
”錦書問。

  “去你姑那,她肯定想我了。
”孫英想着兒子明天要走,她在家不方便。

  不如去林美麗那,膈應她去。

  “噗!
”錦書想到林大姑見到孫英的苦瓜臉,她甚至能想到林美麗的心情。

  孫英醒來後,在醫院已經折磨林美麗一次了。

  現在還要追到林美麗家裡繼續折磨,林美麗心裡的苦水滴出來比豬苦膽都苦。

  不過錦書很快就笑不出來了。

  因為孫英一走,林毅軒就撲過來了。

  美其名曰:交足公糧。

  苦什麼不能苦他的小兄弟,這一走還不知什麼時候能見到呢,自然要一次吃個夠。

  這沒羞沒臊的一晚上,錦書幾乎沒睡過。

  床單換了一次,人也暈了醒醒了暈,連起來洗漱的力氣都沒有,隻隐約感覺到一隻溫柔的手在善後。

  等錦書醒來時,身邊的床已經空了。

  她騰地坐起,撐着要散架的身體拉開衣櫃。

  行軍包不見了,他走了。

  清晨,院裡已經有鄰居起來做飯了,白粥的香味飄進屋,錦書的心空空的。

  他是不想看到她為了離别難過,所以挑着她睡着時走。

  人雖然走了,但是他留下來的印迹,卻處處都在。

  門口的晾衣繩上,有他洗好的床單。

  廚房的竈台上,砂鍋裡的青菜粥還溫乎着。

  水缸裡填滿了井水,地面洗刷得一塵不染。

  他走時,把他能想到的所有家務活都做了一遍。

  然而,最讓錦書動容的,還是挂在晾衣繩上的曬網,裡面放滿了切成瓣兒的無花果,她過去看,發現裡面還有張紙條。

  展開,是他蒼勁的字迹:

  天熱,三天就能曬好,曬好了給我郵一半,剩下的給你吃。
枕頭下,有我送你的禮物。

  禮物.....?

  錦書承認,他這種“藏寶圖”式的留言,成功沖散了她對離别的感傷。

  林毅軒是懂得制造氛圍,提供情緒價值的。

  帶着好奇,她進了屋,心裡想着他的禮物。

  林毅軒把他大部分錢都給了錦書,他身上沒有多少錢。

  所以錦書猜,不會是金銀珠寶等貴重物品。

  林家的傳家寶玉镯,已經戴在她手上了。

  所以,會是什麼呢?

  手探入枕頭底下,摸到了,是一個牛皮紙袋。

  抽出來,紙袋上一行大字:我見衆生皆草木,唯有見你是青山

  哪怕是于總這樣的鋼鐵直女,看到這樣一句話,心也要被融化了一半。

  她覺得,哪怕不看裡面的東西,隻這一句話,看着也足夠暖心了。

  紙袋很輕,上面是空的,底部有一小塊凸起,看着裡面的物件不大。

  錦書帶着笑将手裡的東西倒出來,然後,她瞳孔地震。

  這,這個是——?

  白皙的掌心上,是一枚黃色的彈殼。

  尺寸是7.62x54mm,這是85狙擊步槍配備的子彈。

  錦書不是軍迷,不懂軍品,但為什麼知道得這麼詳細呢?

  因為這枚被改裝成項鍊的彈殼,前世她貼身帶了三十年。

  她熟悉這上面的每一道紋路,甚至連焊點,她都記憶猶新。

  在她還是少女時,一個軍人救了她,送了她這個,從那以後,她就把這個當做護身符戴在身上。

  一開始是戴在脖子上,後來生意做大了,不能被人看出軟肋,戴着這個所有人一看就能想到,于總對軍人有好感。

  于是,這個彈殼就挂在了于總賓利車鑰匙上。

  她走哪兒都帶着它。

  也是因為這段經曆,她穿來後,知道林毅軒是軍人,所以對這個家照顧有加,在他沒回來時,撐起了一切。

  她甚至還在剛回來時,想過要找那個幫過她的大哥哥。

  現在,這個彈殼又重新回到了她的身邊。

  所以——

  錦書捂嘴。

  是他!

  林毅軒就是前世救過她的那個大哥哥。

  命運兜兜轉轉,讓兩個人再次重逢。

  他在走時,把他的護身符留給她,用意隻有一個。

  想到這,錦書握緊彈殼,任由臉上淚水翻湧,她沖出家,不顧一切地往前跑。

  她想看一眼林毅軒,現在,立刻,馬上!

  “哎呦~~~你不長眼睛的呀~”于婷妹差點被錦書撞翻,她是過來找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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