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1章 自辯
華廈傳媒。
夏知星剛結束會議就被秘書告知刑偵支隊的歐陽隊長來找她,她也沒覺得多意外,目前大家懷疑的目光都在她身上,警察來找她問話也屬正常,隻是陣仗是不是有些大了,竟然是刑偵支隊的隊長親自來問話?
夏知星存下心底的疑惑,讓秘書倒了兩杯茶給兩位警官。
歐陽南坐在一旁並沒有說話,問話的是高威,“14號晚上你在哪?
”
夏知星:“在家。
”
高威:“幾點到的家?
可否外出?
”
夏知星:“那天晚上在雅頓酒店有個飯局,吃完飯我就回去了,大約九點半的樣子,一直到第二天早上才出門去上班。
”
她說話的時候,歐陽南有注意她說話的語氣和表情,沒有半點作為嫌疑對象的緊張和不安,相反很輕松。
而且她的微表情和她眼球移動的方向是一緻的,可見她沒有說謊。
高威繼續問道:“13號晚上呢?
”
夏知星似乎想了想,“13號晚上我去處理了點私事。
”
高威看出了她好似不大想說這件事,“那你有人證證明你沒去過可馨家嗎?
”
夏知星點頭,“我那晚去醫院見了我父親,約莫九點就回家了,之後沒再出門。
”
高威沉吟了一會,“你懂一些黑客技術?
”
夏知星誠實回道:“是的。
”
她的那點過往,警方稍微查查就能知道,沒必要撒謊。
高威看了她一眼,將自己面前的文件夾打開轉了個方向給她看,“這是從可馨家地磚縫隙裡找出來的頭髮,我們物證科已經驗過DNA了,和你的匹配度為99%。
”
夏知星似乎有些難以置信,“可馨家的地磚縫隙裡發現了我的頭髮?
”
高威見她臉上的震驚不像是裝出來的,隨即合上文件夾,“沒錯,對此你有什麽要解釋的。
”
夏知星一臉黑人問號,而後聳了聳肩,“我沒什麽好解釋的,我確實沒有去過可馨家,我也不知道自己的頭髮為何出現在她家的地磚縫隙裡。
”
她說話的表情很坦然,沒有絲毫的緊張感。
高威看著她,“我們查過可馨家的監控,有明顯被人改過的痕跡。
”
他這話的意思就有些意有所指了。
夏知星旋即明白過來,她臉上滑過一抹生氣和難以置信,很快就歸於平靜了,“我問心無愧,接受任何形勢的調查。
”
難怪今天來找自己問話,原來是找到了新的證據,竟然是她的頭髮?
夏知星心裡震驚得不行,她從沒去過可馨家裡,她是怎麽做到讓自己的頭髮落在她家地磚的縫隙裡?
這招……真夠高明啊!
她心裡的這些疑問沒有逃過歐陽南的眼睛,其實他也在思索這個問題,夏知星的頭髮如何會出現在可馨家地磚的縫隙裡面,而且剛好沒有被大火給燒成灰……
雖然表面上的正常推理是夏知星去了可馨家,故意放火毀屍滅跡所以留下了頭髮,但他還是覺得有什麽不對。
到底是哪裡不對呢?
歐陽南緩緩開口,“夏總,頤園內安裝有監控,方便讓我們看看嗎?
”
夏知星有一絲的猶豫,“這涉及到我和我家人們的隱私。
”
高威來之前對夏知星做了檢查的調查,她一直將兩個孩子保護得很好,沒有暴露在大眾面前。
“我隻看你家門口的監控,從13號晚上到15號淩晨。
”
“……好。
”
夏知星心裡也明白,這根本就不是自己答不答應的事情了,就算自己這邊不答應,等他們回警局後說不定直接要了張搜查令去她家了。
畢竟她現在是犯罪嫌疑人。
警察再度造訪華廈傳媒的事情很快就傳到網上了,網友們對此是大開腦洞。
【看來真兇八成就是華廈傳媒公司裡的某個人了。
】
【真兇是誰我覺得大家都心知肚明了唄!
就看能不能找到切實的證據了。
】
【小姐姐死得太慘烈了!
求警察叔叔一定還小姐姐一個清白,找出真兇!
將她繩之以法!
】
【被燒死這麽殘忍的死法,很明顯就是結怨已深啊!
】
【古語有雲: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但願這句話能適應到所有強權身上!
】
【我也很同情可馨的遭遇,但真相沒出來之前,求別到處散播這種不實謠言好嗎?
】
……
娛樂圈最不缺的就是搞事的人,尤其這幾年夏知星發展勢頭猛烈,投資什麽賺什麽,擋了不少人的道,想要看她笑話想要她退出資本舞台的人大有人在,所以這會頻繁有人在暗中給她捅刀子,就是想要徹底的抹黑她。
歐陽南和高威看過夏知星家門口的監控後,發現裡面有一段被人刻意抹掉了,和可馨家的情況一模一樣。
這……就有點奇怪了。
而且原視頻也沒有辦法恢復。
夏知星聽說這件事後驚詫得不行,“高警官你的意思是我家監控被人黑了?
”
高威意味深長的看著她,“也可能是你自己處理了。
”
夏知星默了默,擡頭看向兩位警官,“我可以為自己自辯一下嗎?
”
歐陽南擡眸,“可以。
”
夏知星深呼了一口氣,“你們懷疑我也在情理之中,畢竟就目前所有的證據指向來看,我的嫌疑是最大的,而且我有足夠的動機殺可馨。
可是,你們想過沒有……”
她語速很慢,眼神坦蕩的平視兩位警官,“其一,一般兇手殺人都會有一種滿足感。
撇開那些有些反社會人格以殺人為樂的心理變態來說,殺一個人肯定是要提前預謀和準備的,放火燒了可馨家,還要確保她在家被燒焦,這不是幾分鍾能辦到的事情吧?
我如果簡單放了把火就走那也得確認她會不會逃離現場啊?
一旦看到她被燒死,燒焦,兇手肯定會得到某種滿足感,但我……”
她這次停頓的時間有點長,似乎是故意想給時間兩位警官思考她的話。
“我是影視公司老闆,我投資眼光精準,手上開的項目幾乎穩賺不陪,事業蒸蒸日上不說,我的家庭生活也很幸福,有愛我的老公和可愛乖巧的一對兒女,我活著不開心嗎?
賺錢不開心嗎?
我為什麽要做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情?
對我來說,對付可馨最簡單的辦法難道不是讓她永遠的退出娛樂圈,或者永遠也沒辦法踏足Z國國土嗎?
殺人,是需要坐牢的,我真不至於。
”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