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現場禁止撒糖》第22章 人生
楊新凱出生於一個農村家庭。
家裡兄妹六人,他排行第四。
自懂事起他就知道,家裡很窮。
不同於一般家庭的窮。
他們家可以說是整個東坪村最窮的。
或許是這種貧窮帶來的差異,他從小就是一個內向老實的人。
上小學時,他就開始主動要求幫助父母幹活,想幫家裡賺錢。
那時候的他,隻是想讓家裡的日子能夠好過一些。
由於勤奮好學,楊新凱的學習成績很好。
這讓父母很是欣慰,一度將全家人的希望都寄托在他身上。
隻望他有朝一日能夠走出農村,有所出息。
也正因為這樣,家裡雖然沒有錢,但還是借了錢讓他念高中。
於是,他成為了兄弟姐妹裡唯一一個可以上高中的孩子。
可家裡實在太窮,讀高中的時候經常沒有足夠的生活費。
在別的同學都去食堂吃飯時,他隻能餓著肚子喝水充饑。
時間久了,楊新凱的心裡偷偷發生了變化。
學習成績好又能怎樣?
還不是連飯都吃不飽。
可別人卻能衣食無憂。
他越是這樣想,就越是心理不平衡。
高三那年,楊新凱因為錢的問題,跟父親吵了一架。
他一氣之下離家出走。
這一走,便再也沒有回去過。
十幾歲的年紀,在外居無定所的漂泊。
他在很多地方都乾過活。
在工地搬過磚,也學過些手藝。
可這些工作賺錢都太少了,甚至遇到有的黑心老闆還不給足錢。
這根本就不是他想要的生活!
楊新凱意識到這樣不行,便找到一家飯店打雜。
誰知等到發薪水那天,老闆又拖欠工資。
他憤怒不已,悄悄偷了廚房裡的鐵鍋出去賣了。
拿著賣鍋得來的錢,他頓時覺得自己辛辛苦苦打工賺錢,還不如偷東西賣來得快。
從這以後,他開始經常偷竊。
二十四歲那年,楊新凱喜歡上了一個姑娘。
那姑娘對他也頗有好感,兩人慢慢就成了戀人關係。
可惜好景不長,楊新凱因為偷竊被抓入獄。
這姑娘雖然嘴上說會等他出獄,但真正等楊新凱出來的時候,她卻已經跟別人結了婚。
楊新凱頓時覺得自己被耍了,那女人根本就是想看他的笑話而已。
在出獄後,他找了一家鎖匠店打工,要是沒錢了就靠著手藝去偷。
就這樣過了兩年,楊新凱覺得日子越發沒意思,想要找點刺激。
一天晚上,他看到了一個獨自夜行的女人。
正好地處偏僻,於是起了歹意。
沒想到不但沒得逞,還被對方告上了法庭。
法院宣判他QJ未遂,判了五年。
這已經是楊新凱第二次入獄。
五年裡,他表現得還算老實。
所以服刑四年多就被放了出來。
再次出獄,楊新凱開始重新找工作,卻都以失敗告終。
於是他徹底變成了靠入室盜竊為生的慣偷。
由於被抓了兩次,他變得更加謹慎。
每次都會選擇合適入室的人家,提前踩點一周左右,並且還會設計好逃跑路線。
長期在這樣的生活下,他感覺自己活得就像是一隻見不得光的老鼠。
每當看到別人光鮮亮麗的走在大街上時,他就更加憤恨不平。
他也想過改變,為此還重新去找了工地搬磚。
可終究還是填補不了他心中的極度不滿。
直到在昭和小區偷竊的那個晚上,徹底爆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