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0章 後悔
李哲心底頓生一絲不妙的感覺。
但他又心存僥倖,覺得姜以清不一定能把他怎麼樣。
於是便穩穩心神,重新坐回了辦公室內。
他連做做樣子,吩咐人去把廣告撤下來都沒有,直接端坐桌前,開始處理一些廠內事務。
而出了月蓮服裝廠的姜以清,也確是片刻都沒有停留,直接去了附近的公安局。
開玩笑,她跟人談條件、講證據的時候,人給她顧而言他,還反手給她扣一頂「訛詐」的帽子。
這姜以清能忍?那必定不能呀。
反正她物證已經到手,人證也隨處都是。
現在就算李哲臨時再讓人撤廣告,那也來不及了。
姜以清一進公安局,臉上的表情,頓時變得泫然欲泣起來。
兩名當值的公安人員看到此場景,也是立馬迎了上來。
「同志你是遇到什麼難事了嗎?」
「進了咱們公安局,有什麼讓你覺得不公或難以解決的問題,你都可以說給我們聽聽。」
兩名公安人員內心的責任心也是很重的。
自從秦特派來到鵬城,將局裡的蛀蟲都剔除出去後,留下來的,都是肯為百姓幹實事的好公安。
姜以清也是沒跟他們客氣,直接把手裡的相機往桌上一擺,痛哭流涕了起來。
「我,命苦呀!」
「被月蓮服裝廠這不良廠家侵犯了人格尊嚴,我以後怎麼面對我的丈夫跟公婆呀!!!」
姜以清嚎的那叫一個傷心呀。
兩名公安見此情形,立即緩聲安慰,「這位同志,你別急,有什麼事情,你都可以慢慢說給我們的。」
「如果真的有人侵犯了你的人格尊嚴權利,我們一定能為你討個公道。」
姜以清擦擦並沒有逼出來的眼淚,又吸了吸鼻子,哈聲哈氣的說了起來。
「我七八月的時候,跟妹妹一起,到咱鵬城給香江那邊的商人拍過一組雜誌照。」
「當時,對方承諾了,這照片隻放在時尚雜誌上,是不會另作他用的。」
「我想著,我男人跟公婆平時也不看這種時尚雜誌,抱著僥倖的心理,我跟妹妹就拍了。」
「可沒想到,我這次重新返回鵬城,居然在路邊擺放的,月蓮服裝廠的廣告欄裡發現我們姐妹的照片。」
「這照片被人放大了無數倍,來來往往的人都能看到。」
「您說這…這讓我公婆知道了,還不得扒拉我的皮?」
姜以清捂臉哭泣,實在在心底瘋狂的給楚援朝和李金鳳道歉:
爸,媽,對不起了,為了能演的真一點,隻能先把你們變成惡毒公婆了。
姜以清將事情上升到了女同志的名節問題上,這讓兩名公安的表情,瞬間變得嚴肅了起來。
「同志,可以把你的個人情況,已經你發現廣告欄事件的全部過程,都更詳細與我們說一下嘛?」
「如果該服裝廠,真的在沒經過你本人同意的基礎上,就私自將你的照片挪做商用,且在你本人什麼都不清楚的情況下,損害了你的個人尊嚴問題,我們一定會對該商家進行約談。」
「必要時,也會嚴懲不貸。」
姜以清聞完,立刻就止住哭聲,重新把相機扒拉過來,指給兩名公安看。
「我本人非常清楚,我的個人尊嚴確實是受到不法商家的損害了。」
「這相機裡的照片就是物證。」
「所有在此類廣告欄附近的住客或者遊走的商販,他們都是我的證人。」
兩名公安一看姜以清將控訴證據都帶來了,立刻上手查證。
等確定相機裡的照片真的如姜以清所說的那樣後,當即便立案偵查,開始走訪那些廣告欄附近的人員。
這一圈走下來,幾乎是可以直接棺蓋釘闆了,這月蓮服裝廠,確實是在用人家女同志的照片做宣傳啊。
而且從走訪的過程來看,這組照片的宣傳力度還是非常大的,據證人證言可知,這照片已經在鵬城的各大廣告欄裡擺了有二十來天了。
這案子裡牽扯的其他事情,先暫且不談,隻一點,那就是,月蓮服裝廠,確實侵犯了人家姜同志的個人尊嚴權利。
因此,等李哲忙完廠裡的事務,剛準備到食堂去吃點東西,然後回家時,兩名公安人員就帶著證件找上了門。
隻一個照面,李哲就明白,是上午照片的那件事惹出麻煩了。
在被帶去公安局訊問的路途上,李哲那叫一個悔不當初呀。
若是早上的時候,他沒有跟姜以清打馬虎,而是認真的談論了賠償的問題,或者是先把人安撫下來,然後吩咐人趕緊把廣告撤掉。
這兩樣,他無論是做了哪一件,這事都不會感覺像現在這麼慌呀。
但世上就沒有賣後悔葯的。
無論李哲怎麼在心底後悔,他當眾被請到局子喝茶的事情都已經發生了。
事到如今,李哲認為自己還是可以稍稍掙紮一下的,所以他一見到姜以清,就立馬扯著嗓子喊道,「同志,這位同志,我覺得咱們可以協商解決這件事。」
姜以清一看三百六十度大轉變的李哲,就忍不住在心底吹聲口哨。
這年頭,真是就怕犯人有文化呀。
月蓮服裝廠這個小廠長,一看就是慣會處理這些踩紅線的事情呀。
他還知道協商解決問題嘞。
姜以清決定先聽聽李哲要怎麼解決,因此便湊了過來。
「說吧,你想怎麼協商?」
李哲心底一喜,趕忙道,「我付你廣告費,再給你賠償款。」
「嗯,你準備給多少?」
姜以清也是一點虛頭巴腦都沒有,直奔主題。
李哲頓了一瞬,隨即道,「我補償你五百塊,你給我簽諒解書,咱這事就算完怎麼樣?」
五百塊可不少了,得普通工人小半年的工資了呢。
李哲心想著,他找人過來拍一組廣告,一共也用不了五百吧。
這事兒就當是花錢買教訓了。
姜以清聞言,卻是無語的笑了起來。
「你主意打的挺響亮啊。」
「區區五百塊,就想讓我一時尚雜誌的當紅模特,榮華電子手錶廠的股東免費給你們廠賣衣服?」
姜以清轉頭對公安人員說道,「公安同志,我要求徹查近二十天內,月蓮服裝廠所有與我宣傳照有關的貨物銷售情況,然後按照他們賺錢的比例來賠償我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