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沅和林明晰趕在天黑之前往回趕。
林明晰沒對蘇沅提南正奇說的話,蘇沅也沒問他進去這麼長時間跟南正奇說了什麼。
兩人維持著略帶微妙的沉默到了家門口,林明晰突然出聲叫住了蘇沅。
他說:「沅沅,老師說的那條路,會是你想走的嗎?」
蘇沅聞言微微一頓,難得認真想了想,然後才說:「其實我也不太清楚,可我有一點很確定,對銀子我還是很有興趣的。」
古人都說品行高潔之人,不可過分注重於錢財外物。
否則就是落了下行。
可蘇沅發自內心的覺得,說這話的人必然是沒餓過肚子。
一旦連飯都吃不上了,誰還會在乎什麼高潔不高潔?
在蘇沅看來,隻要能搞錢,能讓自己活得好,那就是最好的。
別的再沒比這個更強的。
蘇沅說得實在,林明晰沉默了許久才說:「若你想做,那就去做吧。」
「不管你想做什麼,總歸都是好的。」
蘇沅沒太聽懂林明晰這話的意思,愣了一下迷惑的咂咂嘴。
「你都這麼說了,那自然是好的吧?」
林明晰笑笑不說話了。
甚至還伸手捏了一下蘇沅的耳朵。
溫柔又帶著說不出的幾分輕逗。
蘇沅深感冒犯的瞪了林明晰一眼,忿忿的哼了一聲才跟了上去。
林明成喜事將成,按蘇沅所想,林家今日也應該是喜氣滿滿的才對。
可滿院子裡都是昨日喜宴剩下的東西。
放眼望去卻看不到一個走動的人。
就像是整個林家的人都躲起來了似的。
連半點聲響都聽不著。
蘇沅心裡隱隱竄起一種微妙。
卻又不知道怪異在何處。
進了屋子,看林傳讀的臉色不太對勁,蘇沅下意識的朝著林明晰看了一眼。
林明晰不動聲色的對著她微微搖頭,然後才說:「爹,我們回來了。」
沉浸在自己思緒中的林傳讀驟然回神,錯愕的擡頭看了林明晰和蘇沅一眼,強撐起精神露出了一個笑。
「回來了?路上可吃了東西?要是沒吃,我這就去給你們做。」
林傳讀站起來想往外走,門口就毫無徵兆的就傳出了女子的哭喊聲。
「明郎,你不能這麼對我啊!」
「林明成,你給我出來!」
「今兒你必須把這事兒給我說清楚了,你休想那麼簡單就將我打發了做!」
「你今日不出來,我就不走,你若是執意趕我,我就去你們書院門前求個公道,我倒是要讓眾人都好好瞧瞧,你這體體面面的舉人老爺,是怎麼拋妻棄子,逼我殺死腹中孩兒的!」
女子聲音被刻意加大,聲聲哭泣聽起來在耳邊隱隱還帶著迴響。
而她說的內容則更讓人覺得勁爆。
堪稱是驚世駭俗。
蘇沅震驚的朝著門口看了一眼,眼珠子看起來都快直了。
聽著門外女子叫罵聲越發不堪入耳,林明晰忍無可忍的黑著臉伸手捂住了蘇沅豎著的耳朵,煩躁道:「何人何故在門外喧嘩?!」
蘇沅聽得正起勁,不自覺的伸手扒拉林明晰礙事的手。
林明晰死後不放,兩人差點就此打起來。
林傳讀苦著臉正想出去瞧瞧,林慧娘挎著一個籃子神色匆匆的從外頭進來,進屋張嘴就說:「當家的你可別糊塗。」
林傳讀腳步一頓說不出話。
林慧娘顧不得將手裡的籃子放下,長嘆一聲才對著林明晰和蘇沅說:「這事兒本來是不想讓你們知道的,可你們既是回來了,那也就不瞞著你們了。」
蘇沅手上猛地用力拽開了林明晰的手,壓抑著小激動,對著門外吵嚷的方向擡了擡下巴,好奇道:「嬸兒,到底是怎麼回事兒啊?」
「那女子是誰?她說的話是真的嗎?」
林慧娘苦笑一聲,無奈說起了今日清早就發生的鬧劇。
林明成大婚本是好事兒。
哪怕林明成本人看起來不是很高興,可整個林家為此都喜氣洋洋的。
昨日婚宴結束,大傢夥本以為這小兩口的日子能這麼順順暢暢的過下去。
可誰知林明成昨日夜裡就與新媳婦兒起了爭執,甚至言語衝突之下還動了手。
林慧娘擰著眉說:「早些時候大家都累得不輕,誰也沒留意到他們屋子裡的動靜,等聽見慘叫再過去時,蟬娟的臉都腫起了老高,胳膊上也帶著血。」
老太太和大伯母是個拉偏架的,認定了是王蟬娟的不是。
不制止林明成打人,甚至還幫著撓了王蟬娟好幾下。
林慧娘兩口子看著實在是不像樣了,沒辦法隻能在老爺子的怒吼下幫著把人拉開。
好不容易勉強將混亂的場面制住了,誰知不等林慧娘去請大夫,王蟬娟就說要收拾東西回娘家。
新出嫁的姑奶奶,三日回門期滿時是不可輕易回娘家的。
否則就是不吉利。
而昨日剛剛大婚,今日就吵著要回娘家。
這更是天大的忌諱。
王蟬娟傷在皮肉表裡,青紫一片看起來格外駭人。
這種情形讓她回去了,王家人見了,指不定要起多大的風浪。
林慧娘兩口子勸不住,動靜鬧出去,老太太和大伯母也一改之前的跋扈蠻橫,緊跟著也來勸哄。
這裡再三波折好不容易見王蟬娟鬆了口風,可誰能想到,天色剛亮,外邊就又起了風波。
林明成在眾人眼中,一直都是絕佳上進的好苗子。
甚至是眾人拿來教導自家孩子的標榜模樣。
這樣的林明成,誰也不會想到,他酒醉動手打人就罷了,居然會荒唐到在外頭眠花宿柳!
林慧娘頭疼的指了指門外叫囂不停的方向,嘆氣道:「那女子自稱是城中柳巷中人,之前不知為何與林明成有了交集,二人互生情愫,早就攪和在了一起,她聽聞林明成大婚,心有不甘,索性就問著路找了過來。」
女子上門的第一時間,林家人的反應就是荒謬。
林明成怎麼可能會做那樣的事兒?
可那女子言之鑿鑿不說,手裡還有林明成的貼身之物。
女子拿出的證據,是一枚不大,成色也算不得多好的玉佩。
那玉佩一拿出來,在場的人都變了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