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1章 一定不是真的
反而是小兒子堯博涵,以前也不知道做了什麽,得罪了誰,受了這麽多年的苦。
現如今,兩個兒子都在倉山,且還不走,所以堯老爺子想讓文珩幫幫忙,查看下到底是誰在暗處對兒子不利。
說明了情況後,文珩這才放下茶杯,無聲的笑笑。
“堯老頭,你在上京城這麽長時間,應該懂規則的吧,什麽能說,什麽不能說,什麽能做,什麽不能做。
你這麽問我,即便我知道,那麽我告訴你,就違反了這個規則。
”
普通人違反規則,誰都不會介意。
但文珩的身份特殊,如果他違反了規則,表明態度站隊,那就會大洗牌了。
堯老爺子聽到文珩這麽說,眉心一抖,也曉得自己著急了。
“對不起啊,文先生。
”
文珩挑挑眉毛,“沒關系,以後這樣的事不要再提了,還有……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路要走,注定的!
你想改變它,即便眼下順遂了,以後就不見得了。
”
話落,文珩起身,拍拍洪萬裡的肩膀,“晚上給醫館送點吃的,別忘了泡壺好茶。
”
洪萬裡忙應聲的點點頭。
文珩離開後,堯老爺子鬱悶的坐在陽台,心情不好,看見人就會變得心煩氣躁,尤其是看見堯博宇。
“你在這站著做什麽,該幹什麽幹什麽去!
”
堯博宇抽抽嘴角,他這是招誰惹誰了?
以為他願意在這呆著啊,原本艾寶可是答應的好好的,今天下午陪他去一趟倉山,現在人在睡覺,還怎麽去倉山,倉山那一大堆人等著救命呢。
堯博宇虎著臉,一屁股坐在沙發上。
堯博涵見大哥這般,也沒吭聲,往樓上走去。
小丫頭去了一上午,一定遇到危險了,文珩是不會說的,四安更不可能說,那麽隻有尹東承,他需要去問問。
誰知人才上樓,就看見尹東承正在關房門,手裡還拿著件軍大衣。
尹東承轉過身,看見堯博涵,面無表情的走到其身側,“你什麽都不要問,我是不會說的,何況,文老頭下通牒了,今天遇到的所有事都不能提。
”
這話說的很有技巧,面對尹東承,堯博涵卻也挑不出什麽毛病。
畢竟人家的意思很明白,今天的確發生了一些不能與人說的事,而且還強調是文珩交代不能說的,那麽此事一定與艾寶有關系。
艾寶是誰啊,是他女兒!
所以,問與不問,最終結果都是一樣的。
“艾寶沒事吧?
”
“他沒事,我們三人有事都不會讓她有事的。
”
尹東承頭都沒回的往樓下走去,根本不是個十五歲男孩應該有的模樣。
桀驁不馴,目中無人,冷漠如斯。
可就是這樣的一個人,始終用真心護著艾寶。
堯博涵轉身推開臥室的房門,入眼,小女孩睡的很熟,臉色卻有些蒼白。
眸光一轉,躺在沙發上休息的四安正擡眸望著自己。
堯博涵忙擺擺手,示意自己馬上出去,四安這才轉過臉閉上眼睛,繼續睡覺。
關上門後,堯博涵沉沉的歎了聲,女兒身邊的人各個都不平凡,或許以後沒有自己,也能過的很開心,很安全吧。
當晚,艾沐醒來的時候已經八點多。
所有人已經用過晚餐,正坐在一樓的客廳裡擺弄燈籠。
今年洪家做了生意,開了飯莊,家裡的日子過的紅火,洪氏覺得大過年的就應該紅紅火火,熱熱鬧鬧,所以聚集了大堆人,一起動手做燈籠,寫對聯福字。
還有三天就過年了,這些都要準備的。
這時,洪文祖見艾寶站在二樓樓梯口,立刻竄了出去。
“艾寶,你醒了,餓沒餓,四哥給你拿好吃的啊,老媽今晚做了你喜歡吃的零食。
”
艾沐看見四哥這麽歡脫,揚著笑臉,“四哥,我什麽時候愛吃零食了,那明明是你愛吃的。
”
家裡所有人,就洪文祖嘴最顫,尤其喜歡吃甜食。
聽到小妹取笑自己,洪文祖不好意思的撓撓腦袋。
“對了,我們在寫對聯呢,走,你也寫一副!
”
來到樓下,艾沐看見堯老爺子也在其中,剛好寫完一副對聯。
還別說,毛筆字寫出了精髓。
“艾寶,艾寶,你快來,你也寫一副,四哥知道你的字寫的漂亮。
”
艾沐會寫毛筆字這件事,知道的人很少,隻有洪小翠,洪文祖與蔣正國。
畢竟她平時很少寫字。
堯老爺子見洪文祖拉著小孫女走到紅紙面前,擡眼瞧瞧,卻並沒說話。
因為他覺得這一定不是真的。
一個七歲的女娃娃,哪怕智商高點,會這個會那個,但是毛筆字可是需要沉得下心,持之以恆才能練出來的。
艾沐怎麽看都不像是寫毛筆字寫的好的,畢竟他聽說,小女孩才被洪家收養一年的時間,以前在李家被折磨的不成模樣。
然他的想法,艾沐可不知道。
隻見其走到桌子旁,腦海裡回想著前世見過的那些福氣話的對聯,拿起毛筆,寫了一副。
‘高居寶地財興旺,福照家門富生輝’,橫批‘心想事成’。
寫下這一副又覺得不應景,隨後又寫了一副。
‘一年四季行好運,八方財寶進家門’,橫批‘家和萬事興’。
“好!
這字寫的好看,詞也好。
”
洪萬德走到侄女身旁,不由的高聲叫好。
同時引來所有人的注目。
堯老爺子一直站在艾沐的身後,所以對方寫的時候,已經驚詫萬分。
他覺得這麽好的字,至少要練個十年八年的,七歲的小孩子寫不出來。
然,艾寶確實寫出來了,而且還寫的極好。
堯老爺子不禁有些懷疑,他這個孫女到底是什麽做成的,為什麽每件事都能做好呢?
這太不合常理了。
“二伯,就你舍得誇我,這字哪裡好了。
”
其實艾沐心知自己的毛筆字水平,但也曉得大家都不太了解毛筆字,所以索性自嘲一番。
“什麽叫舍得誇你啊,這字寫的多好,反正我覺得比以前買那些對聯寫的好多了。
”
洪萬德確實不懂毛筆字,可好看不好看還是知道的。
(本章完)